DBXQ2021-01-01-048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
更新時間:2025-08-07 08:45:17 字號:T|T
DBXQ2021-01-01-048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(主席令第8號):用途變更為住宅、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,變更前應當按照規(guī)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。為了******土地開發(fā)利用安全,成都東部新區(qū)管理委員會公園城市建設局
委托我單位(四川國海鴻杰環(huán)保科技有限公司)開展了土壤污染調查,現將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本情況予以公示:
項目概況:DBXQ2021-01-01-048地塊(以下簡稱“項目地塊”)位于四川省成都東部新區(qū)三岔街道板橋村1、2組中心坐標:東經104.322851°,北緯30.31448°),占地面積約87460.3m2。項目地塊歷史為四川省成都東部新區(qū)三岔鎮(zhèn)板橋村1、2組農用地和宅基地;根據成都東部新區(qū)管理委員會公園城市建設局提供的地塊規(guī)劃用地性質可知,項目地塊規(guī)劃用地性質為商業(yè)兼容住宅用地,對比《國土空間調查、規(guī)劃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》(自然資發(fā)〔2023〕234號),規(guī)劃用途為居住用地中的城鎮(zhèn)住宅用地(0701)和商業(yè)服務業(yè)用地中的商業(yè)用地(0901)。
調查情況:通過查閱歷史資料、現場踏勘、人員訪談可知:)2009年之前項目地塊用途為農用地、宅基地,農用地主要種植玉米、蔬菜等,未大量使用農藥和化肥,無污灌情況;2013年中建局于地塊內西側開始修建廠房(用于堆放砂石骨料),其余區(qū)域為農用地、宅基地;2017年地塊內北側修建中建局項目部(用于生活辦公用地),2017年地塊西側廠房由四川派安建材有限公司租賃中建局廠房(廠房進行了擴建),廠房地面已做防滲措施(約15cm混泥土)堆放砂石骨料用于修建18號地鐵線所需,分類存放不同規(guī)格骨料(如5-10mm、10-20mm碎石),按砂石種類(粗砂、中砂、碎石等)分區(qū),設置明顯標識,不涉及混泥土攪拌等作業(yè),僅用于堆放砂石骨料;2020年地塊內西側廠房拆除,2021年地塊內中建局項目部、宅基地拆除;中建局項目人員生活垃圾經過袋裝收集后由環(huán)衛(wèi)部門統一送到垃圾處理廠集中處理,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經過化糞池處理,用于農田灌溉。地塊內所有殘留建渣等已規(guī)劃運往政府指定地點合理利用或無害化處理;
主要結論:綜上所述,******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表明,地塊內及周圍區(qū)域當前和歷******均無可能的污染源,根據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》(HJ25.1-2019),地塊的環(huán)境狀況可以接受,不屬于污染地塊,滿足用地質量要求,地塊調查活動結束,無需開展******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。項目地塊可以作為******類用地進行使用。
委托我單位(四川國海鴻杰環(huán)保科技有限公司)開展了土壤污染調查,現將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本情況予以公示:
項目概況:DBXQ2021-01-01-048地塊(以下簡稱“項目地塊”)位于四川省成都東部新區(qū)三岔街道板橋村1、2組中心坐標:東經104.322851°,北緯30.31448°),占地面積約87460.3m2。項目地塊歷史為四川省成都東部新區(qū)三岔鎮(zhèn)板橋村1、2組農用地和宅基地;根據成都東部新區(qū)管理委員會公園城市建設局提供的地塊規(guī)劃用地性質可知,項目地塊規(guī)劃用地性質為商業(yè)兼容住宅用地,對比《國土空間調查、規(guī)劃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》(自然資發(fā)〔2023〕234號),規(guī)劃用途為居住用地中的城鎮(zhèn)住宅用地(0701)和商業(yè)服務業(yè)用地中的商業(yè)用地(0901)。
調查情況:通過查閱歷史資料、現場踏勘、人員訪談可知:)2009年之前項目地塊用途為農用地、宅基地,農用地主要種植玉米、蔬菜等,未大量使用農藥和化肥,無污灌情況;2013年中建局于地塊內西側開始修建廠房(用于堆放砂石骨料),其余區(qū)域為農用地、宅基地;2017年地塊內北側修建中建局項目部(用于生活辦公用地),2017年地塊西側廠房由四川派安建材有限公司租賃中建局廠房(廠房進行了擴建),廠房地面已做防滲措施(約15cm混泥土)堆放砂石骨料用于修建18號地鐵線所需,分類存放不同規(guī)格骨料(如5-10mm、10-20mm碎石),按砂石種類(粗砂、中砂、碎石等)分區(qū),設置明顯標識,不涉及混泥土攪拌等作業(yè),僅用于堆放砂石骨料;2020年地塊內西側廠房拆除,2021年地塊內中建局項目部、宅基地拆除;中建局項目人員生活垃圾經過袋裝收集后由環(huán)衛(wèi)部門統一送到垃圾處理廠集中處理,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經過化糞池處理,用于農田灌溉。地塊內所有殘留建渣等已規(guī)劃運往政府指定地點合理利用或無害化處理;
主要結論:綜上所述,******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表明,地塊內及周圍區(qū)域當前和歷******均無可能的污染源,根據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》(HJ25.1-2019),地塊的環(huán)境狀況可以接受,不屬于污染地塊,滿足用地質量要求,地塊調查活動結束,無需開展******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。項目地塊可以作為******類用地進行使用。







